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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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克石农林实验实训中心实习、实训场所安全消防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4年05月14日 09:1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点击:

为了防止发生火灾,清除火灾事故隐患,保障师生人员安全和学院财产受损失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在存放,使用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实验室、实训、库房等地,严禁动用烟火。

二、凡在上述场所吸烟或动用明的处以50-100元罚款,并追究防火责任人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室、实验室管理员的责任。

三、各室安全防火责任人要熟知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火源电源情况,对暂时不用的火源,电源要及时切断熄灭,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。

四、实习、实训人员要按规程操作,对易燃,易爆物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。

五、实习、实训完毕后,必须将易燃、易爆物品清理干净,井存放到安全地点。离开车间时,要注意熄灯,切断电源,关窗、锁门。

六、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,拆除占用消防器材和设施,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,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。

七、值班人员和防火责任人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楚火灾隐患。

八、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和扑救报警电话:119